2022年11月25日上午,灯塔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“全国法院远程提讯系统”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被告人刘某某等六人敲诈勒索罪一案,确保了疫情防控和打击犯罪两不误。该案由灯塔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邵惠永担任审判长,灯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詹克辉出庭支持公诉。
为保证审理案件的质量和效果,开庭前,邵惠永副院长仔细审阅了卷宗材料,撰写了阅卷笔录,与合议庭成员共同研判案情,并亲自拟定庭审提纲和方案,认真做好了庭前的准备工作。
根据起诉书指控,2022年3月6日至2022年3月15日半夜期间,被告人刘某某先后三次伙同何某某、于某某、王某某,一次伙同张某某、李某,采用先到饭店内踩点确定正在饮酒的被害人,待被害人饮酒后离开饭店驾驶机动车离开时,恶意驾车追撞被害人的车辆,然后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被害人醉酒驾驶机动车为由,共敲诈四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3,300元。案发后,六名被告人均被抓获归案。
网上庭审过程中,网络信号良好,法庭秩序井然,合议庭充分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、被告人的辩解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。从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到被告人最后陈述环环相扣,有序推进,充分发挥了“全国法院远程提讯系统”庭审平台的作用。整个庭审规范有序,程序完整顺畅,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,宣布休庭,案件将择期宣判。
疫情防控期间,为有效避免人员流动造成在押人员交叉感染,灯塔法院全力推进被告人羁押地点和法院多端口实现远程内网互联,有效解决了提押难、开庭难的问题,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案件审理两不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