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叔侄同欠债,一执一和解
作者:陈晶晶  发布时间:2019-07-04 10:12:27 打印 字号: | |
  冯一和冯小是叔侄关系,因为家中要盖蔬菜大棚,2016年7月他们一起从翟某某手中借钱,叔叔冯一借了两万,侄子冯小借了3万,借期六个月,均约定了按照银行同期利率给付利息。

  借款到期后,冯氏叔侄都没有及时还款,翟某某索要多次,这对叔侄都躲避不见。翟某某于2018年3月19日到灯塔法院立案起诉,判决生效后,翟某某2019年4月16日到灯塔法院执行局立案执行。

  虽然两件案件分到了不同的执行员手中,但由于案件的被执行人住在一个村里,还是亲属关系,灯塔法院执行局干警决定联合办案。

  执行局干警于恒奎先是电话传唤冯某叔侄,叔叔冯一嘴上答应确始终不配合传唤,侄子冯小电话已经停机;随即执行局又安排干警陈晶晶、朱东超到冯某叔侄的家中辽阳县唐马寨镇南坨子村刘家去送达,也均没有见到冯某叔侄本人,最后采取了留置送达的方式。

  针对这种故意躲避传唤,不愿意配合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,经过执行局干警的探讨和研究,决定采取突击行动。6月27日早上六点,执行局干警于恒奎、朱东超、刘新生、沈士博、陈晶晶驱车突击冯某叔侄家中。成功控制了冯一的妻子房某(被执行人之一),冯小因外出打工并未在家。

  经过执行局干警们的努力劝说,讲法律、讲后果,最终冯一还上了全部欠款,冯小的母亲以担保人的身份与翟某某达成了和解。

  回到了灯塔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已经是下午五点三十分了,为了破解执行难,灯塔法院执行局的干警们都已经习以为常了这样的作息,有的甚至住在了单位。苦点、累点不算什么,只要把执行工作做好,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,干警们的一切付出都是值得的。( 灯塔法院执行局  陈晶晶)
责任编辑:邹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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